铁路整车货物运输操作和公路车皮运输程序
托运人向铁路托运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形状需要以一辆及其以上货车运输的货物,应按整车运输的方式向铁路(承运人)办理托运手续。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规定,下列货物限按整车办理:需要冷藏,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规定限按整车办理的危险货物,易于污染其它货物的污秽品(如未经消毒处理或未使用密封不漏包装的牲骨,湿毛皮,粪便,炭黑等)。
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蜜蜂,未装容器的活动物(铁路局定有管内按零担运输的办法者除外)。
一批货物重量超过2t,体积超过3m3或长度超过9m的货物(经发站确认不致影响中转站和到站装卸车作业的货物除外)。
外贸公司及工贸企业每月向外运公司编报隔月车皮计划,注明去向,并据此进行催证,备货。
办理托运,外贸公司及工贸企业在收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并经审核无误后,便可办理托运,即按信用证或合同内有关装运款,以及货物名称,件数,装运日期,填写《托运单》并提供有关单证,送交外运公司,作为订车皮的依据。
落实装运车皮,运公司在收到《托运单》后,根据配载原则,货物性质,货运数量,到站等情况,结合车皮计划,与火车站联系,并由火车站据以向上级铁路分局申请车皮。
提货,装车,运公司根据装期,代各外贸公司往发货仓库提取货物并运至车站货场,车站凭货运单据将货装车。
收取提单,物装车完毕,由车站司磅员签发货运单,载明收到货物的详细情况,有条件就地封关的,可由海关监管加封,办妥转关手续,外运公司则凭运单签发承运货物收据,即陆运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