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托运须知出口加工区的内容
货物托运须知货物托运托运国内货物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证件,填写货物托运书,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办理托运手续,如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要求出具单位介绍信或其它有效证明时,托运人也应予提供,托运政府规定限制运输的货物有及需向公安,检疫等有关部门办理手续的货物,应当随附有效证明,托运国际货物,托运人所交运的货物必须符合有关始发,中转和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令和规定以及有关航空公司的规定,交运货物前,托运人必须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办妥海关,卫生检疫等货物出境手续,因运输条件或者货物性质不同而不能在一起运输的货物,应当分别填写托运书,为确保航空运输安全,厦航有权对收运的货物进行安全检查。
包装,标志货物包装应当保证货物的运输过程中不致损坏,散失,渗漏,不致损坏和污染飞机设备或者其它物品,托运人应当根据货物性质及重量,运输环境条件和承运人的要求,采用适当的内,外包装材料和包装形式,妥善包装,精密,易碎,怕震,怕压,不可倒置的货物,必须有相适应的防止货物损坏的包装措施,严禁使用草袋包装或草绳捆扎,货物包装内不准夹带禁止运输或者限制运输物品,危险品,贵重物品,保密文件和资料,托运人应当在每件货物外包装上标明出发站,到达站和托运人,收货人的单位,姓名及详细地址,使用旧包装时,必须除掉原包装上的残旧标志和标贴,承运人对托运人托运货物的内包装是否符合要求,不承担检查责任。
重量和体积货物重量按毛重计算,计量单位为千克,尾数四舍五入,每张货运音的货物重量不足千克时,按1千克计算,贵重物品按实际毛重计算,计算单位为0.1千克,非宽体飞机载运的货物,每件货物一般不超过80千克,体积一般不超过厘米,宽体飞机载运的货物,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250千克,体积一般不超过超过以上重量和体积的货物,应与承运人预约,每件货物的长,宽,高之和不得小于40厘米,轻泡货物安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千克计重。
声明价值托运国内货物,毛重每千克价值在人民币20元以上的,可办理货物声明价值,按规定交纳声明价值附加费,每张货运单的声明价值一般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托运国际货物,毛重每千克价值在20美元以上的,可办理货物声明价值,按规定交纳声明价值附加费,已办理托运手续的货物要求变更时,声明价值附加费不退。
出口加工区是指一国或地区在港口,机场附近等交通便利的地方划出的一定区域,在区内搞好水,电,道路,通讯,厂房等基础设施,用优惠办法吸引外国投资,发展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能力的出口加工工业,以达到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增加就业,赚取外汇等目的。
出口加工区是海关监管的特殊封闭区域,其功能仅限于产品外销的加工贸易,区内可设置出口加工企业及其相关仓储,运输企业,出口加工区将实行封闭式的区域管理模式,在管理手段等方面较之传统的监管模式具有较大的优越性,海关在实行24小时监管的同时,将简化现行手续,为规范的出口加工企业提供更宽松的经营环境和更快捷的通关便利,实现出口加工货物在主管海关在国务院批准的现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设立出口加工区。
这一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举动既有利于提高守法企业的通关效率,为他们提供更加宽松的管理,又有利于改变分散经营,监管困难的现状,相信会促进中国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