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货运收运条件哪些货物不能交运
航空货运是有效而富有潜力的朝阳产业,同时航空货运相对于航空客运受经济发展波动的影响较小,越来越多的航空公司将更多精力放到货运市场,使其成为一个大有发展前途的市场。
①根据中国民航各有关航空公司的规定,托运人所交运的货物必须符合有关始发,中转和到达国家的法令和规定以及中国民航各有关航空公司的一切运输规章。
②凡中国及有关国际政府和空运企业规定禁运和不承运的货物,不得接受。
③托运人必须自行办妥始发海关,检疫等出境手续,中国民航各空运企业暂不办理“货款到付”(COD)业务。
④货物的包装,重量和体积必须符合空运条件。
每批货物(即每份货运单)的声明价值不得超过10万美元或其等值货币(未声明价值的,按毛重每公斤20美元计算),超过时,应分批交运(即分两份或多份货运单),如货物不宜分开,必须经有关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收运。
空运货代和货主,在交运货物时,可能会遇到某些货物被拒收,查扣,甚至违反空防条例,轻则罚款,重则后果不堪设想的情况,哪些货物不能交运。
1)钢瓶气罐类,属于危险品,往往具有易燃,深冷,高压,腐蚀,有毒等危害。
2)枪械,剑弩,管制刀具,子弹等,属于违禁品,情节严重会犯法的。
3)化学试剂,油漆,燃料等,由于其易燃特性,航空运输是禁止的。
4)锂电池,蓄电池,充电宝,带电池类的产品,如平衡车等,IATA规定很大一部分只能按照危险品收运甚至有的要禁运。
5)一些野营用品,探险用品,救生用品,很多也是航空运输中禁运的。
当然,属于危险品和禁运品的货物不限于上述所列举的货物,若对货物能否交运有疑问,请事先咨询各货站收货柜台和相关人员,货代公司和货主一定要重视航空安全,共同维护航空货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