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纳税方式及成本如何控制
货运代理业的营业税按照税法上的规定,其计税依据确实是所取得手续费收入,一般来说,代理单位应就取得的代理收入开具发票给被代理者,这样,就可以直接按照发票收入申报纳税了。
但在实际中,代理单位为了收回自己代理过程中支出的费用,将这部分费用支出一并在发票中收取,对此,目前税收上没有考虑这部分支出的扣除问题,也就是说,税法规定不能扣除包括运费,报关费,商检费等,还是要按发票全额征税。
1,将一些可以直接开给被代理单位的费用如运费,报关费,商检费等,要求开具被代理单位的名称,代理人先垫付,后再转给被代理单位,只就代理费等其他收入开票,这样就可以减少部分计税依据。
2,与当地主管税务部门联系报告,要求按差额征税,有的税务部门可能会从实际出发,帮助纳税人解决问题,同时也会引起税务部门的重视,也许下次会重新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
国际货运的成本主要产生在本地,国际运输和目的地三个地方,在进口货物过程中,由于目的地的货代利润较少,其往往通过延伸服务而收取一些名目繁多的费用,如代报关费,送货费,仓储费,换单费等,较好不去围绕着琐碎的费用去谈判,而是争取谈得一揽子的包干费用。
在国际货运业务时,要先搞清各段的运费,根据贸易双方的合同,应分别由哪方支付,遇到进口业务的离岸价或对方工厂交货价,在全权委托对方协助办理之前,先尝试着自行找货代(主要是在对方城市或国家有分支机构或业务合作密切的代理),若要全权委托对方协助办理,也一定要事先询问对方代理的报价。
在进口货运中遇到运费到付时,要先与业务合同查对。
要熟悉整个货运各个环节的业务及技术要求,事先准备好相关单证,避免产生可能出现的滞报金(关税方面),滞纳金(关税和承运人方面)和仓储费用(港口和货代方面)。
根据对货物重或体积对运费的影响,合理考虑货物的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