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进口和运输业经营方式
根据《国际货协》规定,我国从参加《国际货协》的国家通过铁路联运进口货物,凡国外发货人向其所在国铁路办理托运,一切手续和规定均按《国际货协》和各该国国内规章办理。
我国国内有关订货及运输部门对联运进口货物的运输工作,主要包括联运进口货物在发运前编制运输标志,审核联运进口货物的运输条件,向国境站寄送合同资料,国境站的交接,分拨,进口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以及运到逾期计算等。
1.联运进口货物运输标志的编制运输标志又称唛头(Mark),一般印制在货物外包装上,我国规定,联运进口货物在订货工作开始前,由经贸部统一编制向国外订货的代号,作为收货人的唛头,各进出口公司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收货人唛头对外签订合同。
2.审核联运进口货物的运输条件联运进口货物的运输条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因此必须认真审核,使之符合国际联运和国内的有关规章,审核联运进口货物运输条件的内容主要包括收货人唛头是否正确,商品品名是否准确具体,货物的性质和数量是否符合到站的办理种别,包装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3.向国境站寄送合同资料合同资料是国境站核放货物的重要依据,各进出口公司在贸易合同签字以后,要及时将一份合同中文抄本寄给货物进口口岸的外运分公司,合同资料包括合同的中文抄本和它的附件,补充书,协议书,变更申请书,更改书和有关确认函电等。
4.联运进口货物在国境站的交接与分拨(1)联运进口货物交接的一般程序联运进口货物的交接程序与出口货物的交接程序基本相同,其做法是:进口国境站根据邻国国境站货物列车的预报和确报,通知交接所及海关做好到达列车的检查准备工作,进口货物列车到达后,铁路会同海关接车,由双方铁路进行票据交接,然后将车辆交接单及随车带交的货运票据呈交接所,交接所根据交接单办理货物和车辆的现场交接,海关则对货物列车执行实际监管,我国进口国境站交接所通过内部联合办公,开展单据核放,货物报关和验关工作,然后由铁路负责将货物调往换装线,进行换装作业,并按流向编组向国内发运。
(2)联运进口货物交接中的几个问题①进口合同资料进口合同资料是国境站核放货物的依据,也是纠正并处理进口货物在运输中出现错乱的重要资料,口岸外运分公司在收到合同资料后,如发现内容不齐全,有错误,字迹不清,应迅速联系有关进出口公司修改更正,联运进口货物抵达国境站时,口岸外运分公司根据合同资料对各种货运单证进行审核,只有单,证,票,货完全相符,才可核放货物,通常联运进口货物货运事故大约有以下几类:合同资料与随车单证不符,单证与货物不符,包括有票无货,有货无票,货物错经国境口岸,货物混装,短装或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货物不符国际货协规定,铁路拒收等:如发现货损货差,属于铁路责任的,必须由铁路出具商务记录,如属发货人责任,由各有关进出口公司向发货人提出赔偿,5.运到逾期(1)运到期限铁路承运货物后,应在较短期限内将货物运送至较终到站,货物从发站至到站所允许的较大限度的运送时间,即为货物运到期限,货物运到期限由发送期间,运送期间以及特殊作业时间三部分组成,发送期间,不论慢运,快运,随旅客列车挂运的整车或大吨位集装箱,由货物列车挂运的整车或大吨位集装箱以及零担一律为一天(昼夜),由发送路和到达站平分。
(一)公共运输业(CommonCarrier)这种企业专业经营汽车货物运输业务并以整个社会为服务对象,其经营方式有:1.定期定线,不论货载多少,在固定路线上按时间表行驶,2.定线不定期,在固定路线上视货载情况,派车行驶,3.定区不定期,在固定的区域内根据货载需要,派车行驶,(二)契约运输业(ContractCarrier)按照承托双方签订的运输契约运送货物,与之签订契约的一般都是一些大的工矿企业,常年运量较大而又较稳定,契约期限一般都比较长,短的有半年,一年,长的可达数年,按契约规定,托运人保证提供一定的货运量,承运人保证提供所需的运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