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固定费用和空箱通过检查口出场
船舶固定费用是指为保持船舶适航状态所发生的费用,船舶固定费用分设以下明细项目,归集有关营运支出:。
1,工资,是指在航船员的各类工资,津贴,奖金,补贴,航行津贴等按有关规定由成本列支的工资性费用。
2,职工福利费,是指按在航船员工资总额和规定的比率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润料,是指船舶耗用的各种润滑油剂。
4,物料,是指船舶在运输生产中耗用的各种物料,低值易耗品。
5,船舶折旧费,是指按确定的折旧方法按月计提的折旧费用。
6,船舶修理费,是指已完工的船舶实际修理费支出,日常维护保养耗用的修理料,备品配件等。
7,保险费,是指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各种船舶险,运输船员的人身险以及意外伤残险所支付的保险费用。
8,税金,是指按规定交纳的车船使用税。
9,船舶非营运期费用,是指船舶在非营运期(如厂修,停航,自修,事故停航等)内发生燃料费,港口费等有关支出。
空箱通过检查口出场主要有下述三种:。
(1)门到门提空箱,主要是出口载货用空箱的提运,该空箱提运至集装箱点进行装箱后,重箱即回运本码头准备装船出口,空箱门/门提离港区,货主或内陆承运人应向集装箱代理人提出书面申请,集装箱代理人根据“出口集装箱预配清单”向货主或内陆承运人签发“出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和“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货主或内陆承运人凭出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向码头堆场提取空箱。
(2)单提空箱,是指将空箱提运至码头外的集装箱堆场(CY),如船公司提空箱至港外堆场,提退租箱等,码头箱务管理员应根据船公司或其代理的“空箱提运联系单”发箱,联系单上一般应写明持箱人,承运车队,流向堆场等,并注明费用的结算方法。
(3)因检验,修理,清洗,薰蒸,转运等原因需向码头提空箱,货代或内陆承运人应向集装箱代理人提出书面申请,集装箱代理人根据委托关系或有关协议向货方或内陆承运人签发“出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和“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