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运运价订价技巧和海洋货物运输收运原则
成本定向型订价方法的关键,显然是准确计算运输总成本及总运量,然后求出单位运输成本,再在单位成本的基础上增加一定比例的利润,较后就可以得出运费率或租金费率。
船舶运输总成本的构成,因船舶类型的不同,航行区域的不同而略有差异,如集装箱船及滚装船等船舶,除船舶所具有的总成本构成项目外,还应包括箱子费(包括箱子折旧费,租箱费,堆存费,修理费等),地方内河运输船舶还应有养河费,有封冻期的航运企业的船舶还应有卧冬费等。
船舶所有人自己经营的船舶及由他人经营的出租船,其总成本的构成亦不同,后者不包括由燃油料费用及港口使费所构成的可变费用,因为期租船的这些费用均由承租人自己负责,而出租船舶的船东只负责船舶的固定费用,按此制定的较低租金费率,国际航运界称为HireBaBase(H/B)国内常译为租金基价或费用基准,其确切的含义是指一艘期租船在一个月内载重吨的平均固定费用,亦即船东出租船舶时应掌握的较低租金费率(元/吨),此时,还未考虑一定的利润比例其表达式见式(2-4),式中的K固为船舶每营运天固定运费用(元/天),光租船的固定费用中且不包括船员工资及附加费等费用。
按成本定向型制汀的运价或租金,在计划经济时代被认为是较合理的订价方法.然而它不符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实际运作情况,而且在计算各项费用时,通常仅凭过去和现在的统计数据,难以反映将来的成本状况,在决定合理的利润比例时也难以掌握合理标准,缺少足够的依据。
我们在受理出口货物的发运时,首先要考虑的是我们的服务对象是否具备发运货物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海关法律规定的要求,以及它所提供的文件和货物是否符合航空运输及海关的规定,换句话说就是是否符合收运的原则,收运的原则归纳起来有以下三个方面:。
1.用户是否具有进出口经营权,所有出口的货物是否在其经营范围之内。
2.用户是否在出口口岸海关注册,如果未注册将不能在此口岸报关。
3.如要出口其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需申领出口许可证。
4.能向海关提供全套有效单据。
5.没有海关注册的单位在具有厅,局级批文的情况下,可以办理以下贸易性质的货物发运:无偿援助,暂时进出口,其他(非贸易性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