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运单知识分类及整机包机优势
航空主运单凡由航空运输公司签发的航空运单就称为主运单,它是航空运输公司据以办理货物运输和交付的依据,是航空公司和托运人订立的运输合同,每一批航空运输的货物都有自己相对应的航空主运单。
航空分运单集中托运人在办理集中托运业务时签发的航空运单被称作航空分运单,在集中托运的情况下,除了航空运输公司签发主运单外,集中托运人还要签发航空分运单。
在这中间,航空分运单作为集中托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货物运输合同,合同双方分别为货A,B和集中托运人,而航空主运单作为航空运输公司与集中托运人之间的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则为集中托运人和航空运输公司,货主与航空运输公司没有直接的契约关系,不仅如此,由于在起运地货物由集中托运人将货物交付航空运输公司,在目的地由集中托运人或其代理从航空运输公司处提取货物,再转交给收货人,因而货主与航空运输公司也没有直接的货物交接关系。
由于班机运输形式下货物舱位常常有限,因此当货物批量较大时,包机运输就成为重要方式,分段包机运输通常可分为整机包机和部分包机。
整机包机指航空公司或包机代理公司按照合同中双方事先约定的条件和运价将整架飞机租给租机人,从一个或几个航空港装运货物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输方式,部分包机则是指由几家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或发货人联合包租一架飞机,或者是由包机公司把一架飞机的舱位分别卖给几家航空货运代理公司的货物运输形式,相对而言部分包机适合于运送一吨以上但货量不足整机的货物,在这种形式下货物运费较班机运输低,但由于需要等待其他货主备妥货物,因此运送时间要长。
包机运输满足了大批量货物进出口运输的需要,同时包机运输的运费比班机运输形式下低,且随国际市场供需情况的变化而变化,给包机人带来了潜在的利益,但包机运输是按往返路程计收费用,存在着回程空放的风险。
与班机运输相比,包机运输可以由承租飞机的双方议定航程的起止点和中途停靠的空港,因此更具灵活性,但由于各国政府出于安全的需要,也为了维护本国航空公司的利益,对他国航空公司的飞机通过本国领空或降落本国领土往往大加限制,复杂繁琐的审批手续大大增加了包机运输的营运成本,因此目前使用包机业务的地区并不多。